
陕西省互联网协会文件 陕互协会[2012]02号 关于缴纳2012年度团体会费的通知 陕西省互联网协会团体会员单位: 根据《陕西省互联网协会章程》、《陕西省互联网协会会员管理办法》及中国互联网协会、省民政厅等有关收取会费的规定,为了更好的完成本年度各项活动计划,协会决定从即日起收取2012年度团体会费。 会费标准仍维持原标准不变。请各单位联络员接到通知后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,于
单位: 陕西省互联网协会 帐号: 3700024619200050868 开户行: 工商银行高新支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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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词: 缴纳 团体会费 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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