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协会部分副理事长、常务理事、理事的决定
发布人:办公室 来源:陕西省互联网协会 发布时间:2010-03-25
陕西省互联网协会文件
陕互协会[2009]04号
陕西省互联网协会
关于调整协会部分副理事长、常务理事、理事的决定
各团体会员单位:
根据协会章程第十四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,经相关会员单位提交的理事变更申请,协会秘书处汇总各单位意见,经省互联网协会二届四次理事(扩大)会议讨论同意:
一、同意陕西移动公司副总经理张振东接替张轩担任协会副理事长;同意西安邮电学院校长卢建军接替田东平担任协会副理事长。
二、同意陕西省新闻出版局处长潘宇接替王树林担任协会常务理事;
三、同意西安移动分公司数据部经理袁军庆接替郑军担任协会理事;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西安分公司总工程师李文接替樊东;省通信管理局副处长田瑛接替朱军担任会理事。
陕西省互联网协会
2010年3月11日
主题词:调整 理事 决定
抄报:陕西省通信管理局
陕西省互联网协会 2010年3月11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