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(第一届常务理事会第五次会议于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五日讨论通过)
为了加强陕西省互联网协会与会员之间的联系与合作,做好会员的组织、发展和管理工作,根据国务院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和《陕西省互联网协会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会员组成
陕西省互联网协会以团体会员为主,同时也接纳在本行业有一定影响的个人会员。
(一)团体会员是指以单位名义加入协会的企事业单位;
(二)个人会员是指以个人名义加入协会的会员。
二、会员条件
(一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承认并拥护本协会章程;
(二)自愿加入本协会,参加本协会的有关活动,并支持本协会的工作;
(三)团体会员是经各级人民政府、民政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与互联网行业相关的企、事业单位及学术团体。
(四)个人会员是在互联网领域有一定专长和贡献的中国公民。
三、入会程序:
(一)团体会员
符合会员条件(一)、(二)、(三)款的企业、事业单位及学术团体,填写《陕西省互联网协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》,经本会常务理事会(闭会期间授权秘书处)审查同意后,颁发会员证书。
(二)个人会员
符合会员条件(一)、(二)、(四)款的个人填写《陕西省互联网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》,经本会常务理事会(闭会期间授权秘书处)审查同意后,颁发会员证书。
四、会员权利:
(一)本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对协会工作的批评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三)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及符合本章程的其它权利;
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五、会员义务:
(一)执行本协会决议,履行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;
(二)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,维护本协会声誉和会员的合法权益;
(三)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(四)按规定缴纳会费(会费标准由协会常务理事会根据有关规定和本会实际情况制定);
(五)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,为发展壮大本协会做贡献;
(六)向本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六、会员管理
(一)本协会对全省会员进行统一管理;团体会员各推荐1名联络员,负责与本会沟通联系工作。
(二)协会秘书处作为为会员服务与管理的常设机构,负责会员的注册、登记和颁发会员证书的工作。
(三)经常保持与会员的联系,收集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,维护会员的权利,检查会员履行义务的情况。
(四)对会员不遵守本协会章程及其他违法行为,视情况轻重,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会员资格。
(五)会员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七、会费管理
(一)团体会员会费标准根据企业规模分类,陕西电信、陕西移动、陕西联通每年2万元,陕西网通、陕西铁通每年1万元,陕西卫通每年5000元,其他企、事业单位每年2000元。
(二)个人会员会费每人每年10元。
本会接受个人或团体的捐赠。
(三)个人会员会费由联络员负责收缴,团体会员会费的收缴工作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联系办理。
(四)协会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财务会计制度,配备专职财会人员对所收缴的会费进行管理。会费用于协会经费开支、开展协会活动,不得挪作他用。会费缴纳和使用情况每年要向常务理事会报告。
八、本办法经陕西省互联网协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实施,解释权属于本会常务理事会。